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问题给企业生产、公共安全埋下重大事故隐患。近日,最高法发布5件依法惩处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犯罪典型案例,要求体现依法严惩、突出全链条打击、推动网络空间治理,筑牢防范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问题防火墙。
特种作业证俗称安全证,包括电工证、焊工证、高处作业证等,这些工作环境复杂、风险高,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能上岗就业。一旦存在侥幸心理,对有关规定置若罔闻,很有可能酿成重大危害,如“11·21安阳厂房火灾事故”的直接原因就是工人在未取得安全证的情况下,多次违法违规电焊作业。“4·17武义厂房火灾事故”也是一起因违法电焊施工导致的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提醒我们必须加强特种作业证管理。
同时也要看到,无论是电焊工、电工,还是起重机操作员和架子工,乃至高空作业的空调工等,都对特种作业证有着广泛需求,因而催生了一大批“考证族”。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少数人拿证心切、投机取巧的心理,做起了灰色买卖,有的甚至形成跨省特大伪造、变造、买卖安全生产资格证书的黑灰产业链。不久前,北京市应急、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在联合执法检查时,就查处了一起特大跨省伪造操作证案件,涉及1.9万余张安全生产资格证书造假。
从典型案例来看,不仅造假形式五花八门,也呈现产业化、链条化趋势。有的直接在PVC证卡打印机伪造各类证件,有的通过设立虚假网页开具电子证,有的通过假冒国家机关网站为制售假证人员提供虚假验证查询信息,还有的研制开发作弊程序、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办理了大量“假的真证”……这些行为涉及“产供销”各环节犯罪,严重扰乱安全生产秩序,危害公共安全,必须开展系统综合治理,坚决遏制假证危害,消除事故隐患。
通过以案释法,明确了两个信号:一是要坚持“严”字当头。对于犯罪团伙主犯,知假买假用假人员和单位,相关假冒政府网站、假验证APP、涉假证信息发布和营销平台的经营者等,坚决依法从严惩处,该判处重刑的坚决依法判处。二是要突出“无死角”打击,认真审查假冒证书来源和去向、非法获利资金流向、涉案人员关系网和所处层级等证据,确保打击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制假、售假、买假、用假以及由此衍生出的假验证、假考核、假营销等犯罪。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互联网技术飞速发展,利用信息网络实施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犯罪的情况日益增多,此类犯罪手段隐蔽性、欺骗性更强,目标对象不特定,社会危害更大。典型案例的一大用意,就是促进加强网络空间治理,铲除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犯罪利用信息网络滋生、蔓延的土壤。一方面需要群众擦亮眼睛,切实提高识别和防范意识;另一方面也需要网络平台切实肩负起责任,加强信息审核,及时清理违规信息,营造清朗网络环境。
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问题是安全生产的“隐形杀手”,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潜在威胁,必须重拳打击,坚决遏制涉假犯罪泛滥势头。(王庆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