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冀平:不得非法調離、辭退或處分法官和檢察官

2015年03月11日 16:38:11 來源:新華網(wǎng)/中國政府網(wǎng)

????全國政協(xié)十二屆三次會議于3月11日下午3時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四次全體會議,多名政協(xié)委員就有關議題作大會發(fā)言。

????[全國政協(xié)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中國法學會黨組書記、常務副會長 陳冀平]司法改革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環(huán)節(jié)。當前,推進司法改革需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一、必須堅持從中國實際出發(fā)。司法改革首先要堅持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這是我們最大的國情。司法改革無論在什么時候、哪個方面,都必須堅定不移地堅持黨的領導。其次,要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的指導,不能用西方的法治理論和司法制度作為衡量我國司法改革成果的標準。第三,要與我國仍處于并將長期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相適應,顧及各地發(fā)展不平衡的實際情況,不能過于理想化,也不能落后于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水平。第四,要汲取中華法律文化精華,從中找到合理要素。要注重總結我國法治實踐取得的經(jīng)驗和存在的問題。

????二、必須遵循司法規(guī)律,依憲依法進行。司法權力的運行有其內在規(guī)律。必須準確把握司法規(guī)律并在此基礎上建立起一整套科學有效的司法制度體系。改革必然涉及利益的重新調整,決不能置司法規(guī)律于不顧,大搞部門本位主義。凡涉及部門利益的事項,應當加強頂層設計,由中央統(tǒng)一進行。司法改革必須依憲依法進行,于法有據(jù)。對于法律實踐中出現(xiàn)的問題,要看是制度本身的問題,還是沒有按照法律實施產(chǎn)生的問題。如果不是法律本身的問題,就要首先回到法律上來,依法辦事。如果突破法律規(guī)定進行改革,就要得到授權。改革方案要進行合法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評估,特別是要聽取一線法官、檢察官、律師和專家學者的意見,不能閉門造車、關門改革。

????三、堅持“去地方化”與“去行政化”齊頭并進。確保法院、檢察院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去地方化”和“去行政化”二者不可偏廢。現(xiàn)在一些地方的司法改革,有重“去地方化”輕“去行政化”的傾向。我國司法領域存在不公,既有外部干預包括地方黨政領導插手案件的原因,也有司法機關內部上下級打招呼和司法人員個人的原因。相比之下,后者所起的作用更大。而且,許多外部的干預也是通過內部的行政化才起作用。因此,在司法“去地方化”的同時要更加重視“去行政化”。另外,“去地方化”也要注意發(fā)揮地方黨委、政府、人大的積極作用。

????四、既要加強法官的權利保障,又要注重法官素質的提升。司法改革主要圍繞法官進行,首先要保障法官的權利,具體來講:一是要讓審理者裁判。取消庭長、院長的層層審批,審委會對案件進行討論僅限于法律適用問題。二是要提高法官的待遇。法官員額比例的確定要充分考慮人均案件數(shù)和工作量。去年的案件量大幅增加。隨著立案登記制度的推行,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裁判文書釋法說理的加強,法官的壓力會進一步增大。三是要建立健全司法人員履行法定職責保護機制。非因法定事由,非經(jīng)法定程序,不得將法官、檢察官調離、辭退或者作出免職、降級等處分。同時,也要注重法官素質尤其是職業(yè)操守的提升。對此,需要一整套制度予以保障,包括科學合理的制約監(jiān)督制度體系,突出訴訟過程中當事人及律師、公檢法司相互之間的監(jiān)督制約;建立符合司法職業(yè)特點的選拔機制,設立相對獨立于法院、檢察院的法官、檢察官遴選委員會和懲戒委員會。

????五、要強化司法責任制和司法公開。強化司法辦案責任制,是保證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四中全會《決定》提出了一系列的責任制。實施過程中,要與完善法官職業(yè)保障相結合,避免只講責任不講權利;追究錯案責任,對錯案要有明確的界定,依據(jù)法定程序進行,避免行政化追責。以司法公開推進司法公正,著重強化以下兩方面:一是庭審公開。把庭審做實,保證庭審在查明事實、認定證據(jù)、保護訴權、公正裁判中發(fā)揮決定作用,避免先定后審、先審后議。二是真正發(fā)揮裁判文書接受監(jiān)督的作用,要求四級法院一律加強裁判文書的釋法說理,裁判文書全文公開而不是僅公開摘要。

[責任編輯: 穆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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