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擬命名表彰的全國雙擁模范城(縣)、雙擁模范單位進行公示的公告
2016年7月全國雙擁模范城(縣)命名暨雙擁模范單位和個人表彰大會召開以來,各地各部隊各部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關于雙擁工作的決策指示,圍繞服務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國防和軍隊建設全局,深入扎實做好新時代雙擁工作,進一步密切了軍政軍民關系,有力促進了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和軍隊建設改革備戰(zhàn),涌現(xiàn)出一大批富有時代特色的雙擁先進典型。為表彰先進、推動工作,進一步激發(fā)廣大軍民愛國擁軍、愛民奉獻的政治熱情,全國雙擁工作領導小組、退役軍人事務部、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將命名新一屆全國雙擁模范城(縣),并對在雙擁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進行表彰。經(jīng)各地各部隊按照有關評選條件和規(guī)定程序推薦,全國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初審,現(xiàn)將擬命名表彰的全國雙擁模范城(縣)和雙擁模范單位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2020年8月21日至27日)。
公示期間,凡認為公示的城(縣)和單位不符合雙擁模范要求的,可以電話、電子郵件、信函等形式向全國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反映。反映情況要客觀真實,以單位名義反映情況的要加蓋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情況的要署真實姓名和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電話:010—66730508
電子郵箱:xinjiang@mva.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陽區(qū)北苑路36號金苑大廈B座421室 全國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郵政編碼:100012
全國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8月21日
相關鏈接:
圖集
【糾錯】
責任編輯:
邱麗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