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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東安否認“帶病提拔”干部 經調查復核后被取消任命
2017-12-25 21:32:26 來源: 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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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長沙12月25日電(記者周楠)湖南省永州市東安縣近期對兩名干部的任命被網民質疑為“帶病提拔”“火箭提拔”,東安縣委組織部隨后公開回應予以否認,稱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嚴格執(zhí)行了相關程序,兩人符合任職條件。25日,永州市委組織部的調查結論推翻了東安縣委組織部的這一說法。

  永州市委組織部稱,經調查復核,東安縣委在兩名干部的選拔任用過程中,未嚴格執(zhí)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程序,同時一名干部存在年齡問題。目前已責成東安縣委取消對這兩名干部的任命決定,東安縣縣委書記馮德校等相關責任人被處分問責。

 ?。保苍拢保叭?,東安縣委組織部發(fā)布的一份“干部簡歷公示”通告引發(fā)廣泛質疑。網民質疑主要集中在兩名擬提拔干部身上,一名是1992年出生、擬由鄉(xiāng)鎮(zhèn)科員提拔為共青團東安縣委副書記、黨組成員的宋雨翼,東安官方稱其為1992年4月出生,2012年大學畢業(yè)后考取湖南省委組織部選調生,分配在東安縣白牙市鎮(zhèn)工作,其年齡受到網民質疑。另一名是擬由縣法院助理審判員提拔為縣法院副院長的周建明,一方面,由助理審判員直接提升為副院長遭質疑,另一方面,2015年4月東安縣法院辦公室主任唐慶元違規(guī)操辦女兒婚宴,周建明因為贈送禮金受過處分,網民質疑為“帶病提拔”。

 ?。保比?,東安縣委組織部發(fā)布回應,認為經過核查,東安縣委嚴格執(zhí)行了《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兩人均符合任職條件。不過,此回應仍受到廣泛質疑。隨后,永州市委組織部啟動了調查復核程序。

  永州市委組織部25日回應稱,經查,東安縣委在周建明、宋雨翼的選拔任用過程中,未嚴格執(zhí)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程序,未按照干部雙重管理的規(guī)定征求協管方意見。宋雨翼早期學籍材料有兩個出生年月,根據干部檔案有關政策進行核實,其出生年月應為1991年4月。

  針對上述問題,永州市委組織部作出如下處理:責成東安縣委取消周建明擬任東安縣人民法院副院長和宋雨翼擬任共青團東安縣委副書記、黨組成員的決定。對東安縣委書記馮德校進行批評教育;對東安縣委常委、縣委組織部部長彭俊卿給予誡勉;責成東安縣委對其他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就宋雨翼年齡問題,移交有關部門繼續(xù)調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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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錯】 責任編輯: 張樵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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