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權(quán)發(fā)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guān)于撤銷楊晶同志的國務委員、國務院秘書長職務的決定
2018-02-24 19:48:12 來源: 新華網(wǎng)
關(guān)注新華網(wǎng)
微博
Qzone
評論
圖集

  新華社北京2月24日電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guān)于撤銷楊晶同志的國務委員、國務院秘書長職務的決定

(2018年2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過)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根據(jù)委員長會議的提請,決定撤銷楊晶同志的國務委員、國務院秘書長職務。

+1
【糾錯】 責任編輯: 成嵐
010020020110000000000000011199511122448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