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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新規(guī):新個稅法實施引關注 獨生子女補助標準提高
2018-12-26 07:02:32 來源: 人民日報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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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年新規(guī) 與你我相關

  新個稅法、首部電商法將實施,醫(yī)療衛(wèi)生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將進行改革,全國“一網通辦”電子證照六項國家標準將實行……2019年1月1日起,一批和人們生活息息相關的法律與新規(guī)將實行,更好地為百姓生活保駕護航。

  新個稅法實施引關注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于2019年1月1日起全面實施。根據新修訂的個稅法,起征點調整至每月5000元,月收入5000元以下的納稅人將不再需要繳納個稅。除此之外,納稅人還可享受子女教育、繼續(xù)教育、大病醫(y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yǎng)老人等專項附加扣除。

  首部電商法影響你我

  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將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這是中國電商領域首部綜合性法律,法律涉及電子商務經營主體、經營行為、合同、快遞物流、電子支付等方面,對電子商務發(fā)展中比較典型的問題做出明確具體的規(guī)定,為電子商務的健康發(fā)展奠定法律框架。

  新法明確了利用微信朋友圈、網絡直播等方式從事商品、服務經營活動的自然人也是電子商務經營者,從事個人代購、微商也須依法辦理工商登記取得相關行政許可,依法納稅。根據《電商法》,今后電子商務經營者會受到嚴格監(jiān)管,一旦違規(guī)將面臨最高200萬元罰款。

  獨生子女補助標準提高

  國務院辦公室印發(fā)的《醫(yī)療衛(wèi)生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自2019年1月1日起開始執(zhí)行。

  《方案》提出,基本公共衛(wèi)生服務明確為中央與地方共同財政事權,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共同承擔支出責任。中央制定基本公共衛(wèi)生服務人均經費國家基礎標準,并根據經濟社會發(fā)展情況逐步提高。

  《方案》還提出,中央制定計劃生育扶助保障補助國家基礎標準,獨生子女補助標準提高,這也意味著此前實施的“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金”“計劃生育特別扶助金”將統一于國家基本標準,根據經濟社會發(fā)展情況不斷增高,補貼形式由中央安排。

  電子證照有了新標準

  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國家電子文件管理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國家密碼管理局)發(fā)布的《電子證照總體技術架構》《電子證照目錄信息規(guī)范》《電子證照元數據規(guī)范》《電子證照標識規(guī)范》《電子證照文件技術要求》《電子證照共享服務接口規(guī)范》等六項國家標準,自2019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此次發(fā)布的電子證照系列標準規(guī)定了電子證照應用的總體技術框架、統一的證照分類規(guī)則和證照基礎信息,有助于推動實現全國的“一網通辦”,讓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和服務更順暢,讓百姓切實感受到辦事的方便與快捷。

  社保將由稅務部門統一征收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的《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明確從2019年1月1日起,將基本養(yǎng)老保險費、基本醫(yī)療保險費、失業(yè)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各項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征收。按照高效、便民的原則,合理確定非稅收入征管職責劃轉到稅務部門的范圍,整合納稅服務和稅收征管等方面業(yè)務,優(yōu)化完善稅收和繳費管理信息系統,更好地便利納稅人和繳費人。

  李 貞 張 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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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錯】 責任編輯: 李志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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