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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捐贈人不得通過慈善組織、紅十字會定向捐贈其利害關系人
2020-02-14 20:15:10 來源: 新華社“新華視點”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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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部社會組織管理局、慈善事業(yè)促進和社會工作司14日發(fā)布工作指引,要求慈善組織、紅十字會對受贈物資嚴格把關,確保來源合法、符合標準、安全有效、精準發(fā)放。不允許捐贈人以定向捐贈的名義指定其利害關系人作為受益人。

  指引強調,慈善組織、紅十字會應合理分配使用捐贈款物。除定向捐贈外,重點支持湖北省特別是武漢市等疫情嚴重地區(qū),同時與疫情防控定點診療醫(yī)院等接收單位有效對接,做到“快進快出、物走賬清”,第一時間將捐贈款物送到疫情防控工作一線,防止捐贈款物積壓。

  指引明確,慈善組織、紅十字會接收的定向捐贈物資,應按捐贈人意愿委托送達或由捐贈人直接送達最終使用單位。對于可以直接送達最終使用單位的非定向捐贈物資,由慈善組織、紅十字會協(xié)調捐贈人直接送達最終使用單位或指定地點。(記者孫少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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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錯】 責任編輯: 聶晨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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