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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法:三十而立再出發(fā)
2020-05-09 07:51:05 來源: 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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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著作權法:三十而立再出發(fā)

  ——著作權法修法熱點聚焦

  4月26日,第20個世界知識產權日。這一天,著作權法修正草案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司法部黨組書記袁曙宏在作草案說明時表示,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發(fā)展,著作權保護領域出現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亟待通過修改完善著作權法予以解決。此次修法,也承載了人們對于著作權法的諸多新期待。

  今年是我國著作權法施行的第30個年頭,正如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知識產權法教研室主任萬勇所說,“‘三十而立再出發(fā)’,全國人大常委會在今年審議著作權法修正草案,可謂正當其時?!?/font>

  1.鼓舞與震懾,侵權將賠付高額賠償

  北京中興華??萍及l(fā)展有限公司侵犯新聞作品著作權案、江蘇南京“韓劇TV”App侵犯影視作品著作權案、山西“圣城家園網”侵犯著作權案……日前發(fā)布的2019年度全國打擊侵權盜版十大案件,涵蓋新聞出版、影視、圖片、文學、動漫等多個領域。據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官網公布的數據,早在2017年,知識產權民事一審案件已達20.1萬件,其中著作權案件13.7萬件,占比2/3。

  “技術進步的一個副作用,就是讓侵權行為有了更大空間和更多可能性?!鄙鐣茖W文獻出版社法務部主任關晶焱對出版行業(yè)著作權侵權行為既憤慨又無奈。“出版社以很大代價拿到了作品的傳播權,但經常面臨作品的電子書、PDF滿天飛,它們價格低廉,有時候甚至隨意傳播。我們要么舉報后一直查不到源頭,要么通過訴訟、公證等方式,費時費力,卻得不償失。有時候費很大力氣,最后只得到一個不痛不癢的道歉?!?/p>

  “知識產權權利人維權成本高、賠償數額低,是一個‘老大難’問題?!比f勇表示,賠償數額低是由多方面因素造成的,比如作為無形財產的知識產權市場價值難以衡量、當事人提供證據不充分,以及法律規(guī)定不完善等。

  本次修法最讓關晶焱感到振奮的,莫過于擬引入懲罰性賠償制度,大幅提升賠償數額。對于侵權行為情節(jié)嚴重的,修正草案規(guī)定可以適用賠償數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將法定賠償額上限由50萬元提高到500萬元。此外,修正草案還增強了主管部門執(zhí)法手段,如增加著作權主管部門詢問當事人、調查違法行為、現場檢查,查閱、復制有關資料以及查封、扣押有關場所和物品等職權。

  “如果著作權法最終得以這樣修改,對出版行業(yè)來說是一個很大的利好?!标P晶焱表示,“以后再去對抗侵權行為就能獲得更充分的經濟補償,對維權者是更大的鼓舞,對于侵權者則是更大的震懾?!?/p>

  2.包容與開拓,為短視頻、直播立嚴規(guī)矩

  “同學們上午好!今天我們要講的是量子效應里非常重要的內容——超導。”2月20日,95歲的清華大學物理系教授張禮把《量子力學前沿選題》課程搬到線上課堂,和身處天南地北的學生在“云端”交流。

  截至今年3月,我國在線教育用戶規(guī)模達4.23億,較2018年底增長110.2%。爆發(fā)式增長的不止在線教育。截至今年3月,我國網民規(guī)模達9.04億,其中約有80%為短視頻用戶。前幾天b站短視頻《后浪》結尾提到,僅b站用戶已達1.3億人。

  移動互聯時代,抖音、快手、西瓜視頻等平臺異?;鸨桃曨l、直播、游戲視頻、舞蹈演出、創(chuàng)意小劇場等作品層出不窮……技術的賦能,讓每個人都能輕松接觸到海量的作品,也能輕松制作作品,不斷展示創(chuàng)意、分享生活。而作品的復制、傳播越便捷,這些寫手、UP主們與著作權法的關系就越密切。

  構成“作品”的標準是否應當重新界定?網絡創(chuàng)作行為涉及哪些著作權?網絡直播、短視頻運營者與網絡平臺需要注意的著作權行為規(guī)范有哪些?相應的法律責任如何?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謝廣祥建議認真研究“互聯網+著作權”問題,充實完善相關內容。

  值得關注的是,修正草案此次將受著作權保護的“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chuàng)作的作品”改為“視聽作品”。

  “當一種新的作品類型出現之后,無論它依賴什么樣的技術創(chuàng)作出來、憑借什么樣的形式表現出來,只要它是作品,是具有獨創(chuàng)性的智力成果,那就應當受到著作權法保護。”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熊文聰表示,由于對現有法條字面含義的解讀過于僵化機械,導致一些體育賽事直播視頻、網絡游戲、動漫節(jié)目、音樂噴泉等智力創(chuàng)作成果,由于不完全符合“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chuàng)作的作品”之技術要件,在實踐中要不要給予保護出現巨大分歧,故修正草案將其統(tǒng)稱為“視聽作品”,有利于化解矛盾和爭議。

  “遺憾的是,草案對于‘文本與數據挖掘例外’、避風港制度沒有作出規(guī)定。”萬勇表示,如果沒有規(guī)定“文本與數據挖掘例外”,未來相關產業(yè)發(fā)展時可能在法律上遇到相當大的障礙。

  3.保護與傳播,著作權法天平的兩端

  “五分鐘看完一場電影”“一分鐘帶你看劇”,如今,將電影、電視劇內容拆分成圖集、短視頻,再進行介紹解析的形式,滿足了很多受眾的“快餐式”觀影需求。但這樣的“劇透”合法嗎?

  現行著作權法對“合理使用”作品留有空間,其中規(guī)定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fā)表的作品;為介紹、評論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fā)表的作品等情形,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后,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在微信公眾號刊發(fā)別人的文章、解析介紹影視作品如今非常普遍,關晶焱認為,這其實是“鉆了法律的空子”。修正草案增加了一個評判指引,規(guī)定在合理使用時“不得影響該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損害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熊文聰認為,這樣有利于提升法律的確定性和可預期性,降低司法裁量的模糊性。

  “保護著作權的目的不是單純?yōu)榱藢ψ髡哌M行獎勵,而是通過鼓勵作者從事創(chuàng)作活動,促使更多優(yōu)秀作品得以產生和傳播?!比f勇表示,為了實現這一立法目的,著作權法授予作者較為全面的人身權與財產權保護、為作品設置保護期,以及規(guī)定了合理使用制度,以平衡各方主體的利益。

  在此基礎上,此次修法也承載了學界、法律界對于著作權法鼓勵創(chuàng)新與合理傳播的新期待。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李學勇表示,著作權法是一種通過保護創(chuàng)新主體權益從而激發(fā)創(chuàng)新動能、培育創(chuàng)新精神的制度設計。近年來,我國作品數量不斷增長,但在文藝等一些領域作品存在有數量但質量不高、有“高原”缺“高峰”的情況,他建議進一步健全完善有利于弘揚創(chuàng)新和創(chuàng)造精神的體制機制。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楊志今則建議要協調好作品的創(chuàng)作生產與傳播使用的關系、著作權保護與限制的關系。既要保護好作者的創(chuàng)作熱情,激勵作品創(chuàng)作生產,又要有利于作品的合法傳播,著力協調好作品作者、作品傳播者、社會公眾之間的關系,讓作品用起來、活起來,產生更多更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記者 劉華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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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錯】 責任編輯: 成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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